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相关要求,7月6日,兴仁市大山镇对小型经营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把“安全生产三年行动”精神落实在末端,重点检查小型经营场所消防器材的设置,有关易燃易爆商品的摆放,对安全隐患进行彻底的排查,对有突出问题的经营场所,检查人员要求现场整改,现场不能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保证商铺街道的安全生产经营。
检查中重点对经营场所烟花爆竹进行检查,一是查店面对易燃易爆物的经营许可和相关消防设施是否健全,二是查商品的数质量和店内取暖火源及电线拉接情况,三是查经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对消防器材的使用情况。
通过检查,提高了经销商的安全意识,有力排查整治了经营场所的安全隐患和违规行为,为安全生产经营奠定了坚实基础。
(兴仁市大山镇 供稿)
编辑:丁梅 责编:潘飞 编审:周星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