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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市人民检察院对13起拟作不起诉的危险驾驶案举行公开听证

2021-09-13 17:07 来源:兴仁市融媒体中心
近日,兴仁市人民检察院集中对犯罪情节轻微,且自愿认罪认罚的拟作不起诉的13起危险驾驶案举行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侦查人员参与。

近日,兴仁市人民检察院集中对犯罪情节轻微,且自愿认罪认罚的拟作不起诉的13起危险驾驶案举行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侦查人员参与。

听证会上,首先组织学习了《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会议纪要》及相关司法解释;随后,承办人员逐案的对认定的案件事实、拟作不起诉的理由、依据及法律法规作介绍后,充分听取意见。听证代表均表示,通过听证获悉了今年危险驾驶罪呈高发态势,同时如何预防危险驾驶罪的高发,是政法机关应当考虑和需要做好的工作,针对这些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是结合现在法治社会的要求,是真正落实“少捕慎诉”刑事司法政策的表现,通过听证,让我们参与人从这些案例中汲取教训,同时以更有责任的参与到预防危险驾驶的宣传工作中去。

开展公开听证,让检察工作更加透明化、公开化,接受大众监督,推动公平正义,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达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提升司法公信力,彰显了新时代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理念及责任担当。

(兴仁市融媒体中心通讯员 成海燕 报道)

初审:刘明霞 二审:潘飞 终审:王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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