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朱某某为首的网信诈骗洗钱团伙由贵州省兴仁市公安机关破获,侦查终结后移送兴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1年11月29日,兴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终结,以被告人朱某某等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兴仁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9年,朱某某怀着“淘金梦”前往缅北,之后在缅北被引入赌博致债务高筑,遂通过帮助网络信息诈骗犯罪团伙洗钱偿还赌债。为获取更大的非法利益,2020年朱某某回国后邀约丁某某、张某某等其多名朋友、同乡提供本人银行卡、收购他人大量银行卡,通过大量银行账户继续帮助网络信息诈骗犯罪团伙繁转赃款,获取高额报酬,逐渐形成了以朱某某为首的网信诈骗洗钱团伙。该团伙主要成员14名,经审计涉案金额达人民币1.08亿元。
检察官提醒:网信诈骗频发,缅北是重灾区,带着“淘金梦”前往缅北,需抵制高利诱惑,避免一着不慎陷入犯罪陷阱,或沦为他人犯罪的帮凶和工具。谨记没有免费的午餐,没有不劳而获好事,远离网信诈骗,不成为被害人,更不能成为参与者。
(兴仁市融媒体中心通讯员 田学仕 报道)
编辑:刘明霞 二审:潘飞 终审:唐修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