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警察同志,帮我挽回经济损失。今后我一定提高警惕,谨防受骗。”7月29日,受骗群众张某把锦旗送给办案民警,并激动地说道。同样接到办案民警通知赶到兴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的还有受骗群众秦某某和徐某某。
张某于2021年4月遭遇冒充领导诈骗,被骗资金10万元;秦某某于2022年3月7日遭遇谎称其儿子惹上“官司”被骗资金4万元;徐某某于2022年4月26日遭遇理财诈骗,被骗资金181525元。
兴仁市公安局接到报警后,果断出击,迅速将对方账户冻结,并持续开展侦查工作。
侦查中,民警先后赴云南、海南、贵阳等地开展调查,经过周密部署、精准分析,充分运用技术手段深度研判,最终为张某挽回经济损失3万元,为秦某某挽回经济损失4万元,为徐某某挽回经济损失85220元,目前追回资金已全部发还群众手中。
(兴仁市公安局 供稿)
编辑:吴林洁 二审:潘飞 终审:唐修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