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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一男子醉酒后报假警 被处以行政拘留9日

2021-06-09 15:52 来源:兴仁市融媒体中心
2021年6月6日凌晨3时许,毛某某喝醉酒后,于当日凌晨3时至5时许拨打兴仁市110报警电话10余次,先后报称自己被锁在兴仁市东湖街道办事处树荷酒吧与纯K酒吧内,有人对其进行殴打,将威胁其生命,需要警察帮助。民警立即赶到现场,但并未发现毛某某,便多次拨打其电话,都无人接听直至关机,担心毛某某遇到伤害,民警对周围情况进行摸排,也均未发现毛某某所报警称的情况。可谎报假警,并不是当事人说不需要处理就不处

“我知道错了,我现在非常后悔......”,在兴仁市拘留所,毛某某低着头,悔恨的情绪溢于言表。

戴手铐、行政拘留9日、人生留下污点......这次违法行为让今年刚25岁的毛某某悔恨不已。

2021年6月6日凌晨3时许,毛某某喝醉酒后,于当日凌晨3时至5时许拨打兴仁市“110”报警电话10余次,先后报称自己被锁在兴仁市东湖街道办事处树荷酒吧与纯K酒吧内,有人对其进行殴打,将威胁其生命,需要警察帮助。

民警立即赶到现场,但并未发现毛某某,便多次拨打其电话,都无人接听直至关机,担心毛某某遇到伤害,民警对周围情况进行摸排,也均未发现毛某某所报警称的情况。

直到当天中午12 时许,民警经多方工作确认了毛某某的身份,并再次致电毛某某,这次电话打通了,毛某某称其昨晚是因为喝醉酒报了假警,现在酒醒了,不需要公安机关处理。

可谎报假警,并不是当事人说不需要处理就不处理的。通过工作,民警将涉嫌谎报警情的违法人员毛某某传唤至派出所。

经询问,毛某某对其2021年6月6日凌晨醉酒后多次拨打“110”谎报警情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毛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谎报警情扰乱公共秩序违法行为,严重影响执法部门的正常办公秩序。

目前,兴仁市公安局依法给予违法人员毛某某行政拘留九日并罚款处罚。

警方提示:

“110”报警电话是社会公共资源,请市民莫把报警当儿戏,谎报警情属违法行为,会造成有效警力资源的浪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将被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兴仁市融媒体中心通讯员 刘丽芳 报道)

编辑:丁梅 责编:任常辉 编审:周星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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