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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温馨提示

2021-06-23 15:53 来源:兴仁市融媒体中心
6月4日以来,与上述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或有深圳市、东莞市旅居史的市民,需立即主动到所在社区报备,按照当地社会防控部门的要求,接受社区健康管理、开展核酸检测、执行相关防控措施要求。

6月18日,广东省深圳市报告发现本土确诊病例2例,东莞市报告发现本土确诊病例1例。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结合近期国内疫情特点,特温馨提示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深圳市、东莞市公布的确诊病例行动轨迹和中高风险地区。6月4日以来,与上述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或有深圳市、东莞市旅居史的市民,需立即主动到所在社区报备,按照当地社会防控部门的要求,接受社区健康管理、开展核酸检测、执行相关防控措施要求。

二、即日起,对于深圳市、东莞市此次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将严格按照《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外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和非法偷渡人员排查管控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21】60号)进行排查管控。

三、对于深圳市、东莞市低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6月20日0时前,应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在抵黔后要开展1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有序流动。6月20日0时后,我省将结合深圳市、东莞市疫情防控部门要求,对两市低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查验是否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持有相关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在抵黔后要开展1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有序流动。

四、6月4日以来,从深圳市、东莞市返黔人员,要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须立即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立即到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

五、广大群众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广东省深圳市、东莞市;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黔后,要按照我省要求执行相关防控措施。

六、广大群众需继续加强个人防护意识,养成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坚持不扎堆、不聚会、常锻炼的良好生活习惯。

七、我省已经开始大规模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请广大市民积极前往接种点进行疫苗接种。

八、目前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多个地区相继出现聚集性疫情,我委将密切关注广东省相关地区新冠肺炎疫情变化,随时发布有关提示信息,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 

(来源: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健康贵州)

编辑:丁梅 责编:潘飞 编审:唐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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