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干部群众:
当前,全国疫情呈现多点频发、局部暴发态势,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是降低新冠病毒传播风险、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减少公众交叉感染、筑牢疫情防线、保障身体健康的有效措施。为此,提出如下倡议:
一、坚持做到全员佩戴口罩。不戴口罩既是对自己不负责,也是对他人不负责。广大干部群众要当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无论是生活、工作、学习还是出差、旅行,时刻养成佩戴口罩的良好习惯,让佩戴口罩成为一种自觉、成为一种风尚、成为一种文明,大力营造“佩戴口罩光荣,不戴口罩可耻”的浓厚氛围。
二、公共场所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公共场所疫情传播风险较大,全程佩戴口罩至关重要,广大干部群众务必要做到“凡进必戴”。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工作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广大干部群众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加各类会议活动,进入车站、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影剧院、农贸市场、医院、学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进入公园、游乐场、广场等户外场所,进入厢式电梯、公共厕所等公用封闭空间,在非机动车道、便道、广场等其他公共区域活动必须佩戴口罩。
三、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广大干部群众应养成随时佩戴口罩的良好习惯,时刻牢记佩戴口罩口诀:“内外上下要分清,贴合盖住口鼻颌,调整压紧金属条,及时定期换口罩”。在佩戴口罩前应洗手,使用过后尽量不要碰口罩外侧,摘掉口罩后用肥皂洗手或酒精擦手;注意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的良好习惯,及时更换弄湿、弄脏、受污染的口罩,不在交谈时取下口罩,不随意丢弃口罩。广大干部群众要及时对不按要求佩戴口罩的人员进行劝阻。各类市场主体要在醒目位置设置佩戴口罩提示,要求进入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口罩,对未戴口罩进入者予以劝阻。对不佩戴口罩且不听劝阻进入公共场所的,将依法追究违反人员责任和经营主体责任。
四、争做佩戴口罩的表率。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干部职工及广大党员、共青团员要带头做好表率,示范带动全民戴口罩,争当自觉佩戴口罩的“践行者”“监督者”和“宣传者”,带动强化防护意识,共同提升防控能力。广大青少年要争做防疫宣讲员、讲解员、劝导员,随时提醒家人、他人佩戴口罩。
口罩虽小,能显文明!口罩一戴,安全常在!疫情防控需要大家的齐心协力,让我们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的文明好习惯,众志成城筑牢疫情防控严密防线,共同守护健康平安的美好家园!
兴仁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