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桑维亮率执法检查组到兴仁市开展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执法检查。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健勇,兴仁市委书记詹丹志,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理市长潘维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范国美,市政协主席周国辉,以及潘炳云、刘远昌、吴韬、黄奇等领导不同时段陪同调研。
当天,桑维亮率省人大副秘书长、选任联委专职副主任委员韩佐芝,省人大外侨委主任委员肖向阳等执法检查组成员先后到贵州兴仁登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贵州龙凯科技有限公司和屯脚镇鲤鱼坝蝴蝶广场、苗西南水厂、鲤鱼村“和谐人家”及薏品田园移民安置区等地,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询问、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兴仁市推动民族地区产业发展、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有关工作情况。
桑维亮对兴仁市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所做的大量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抓好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的贯彻实施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律法规的责任感、使命感;要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主线,认真贯彻省委“十四五”发展“一二三四”总体思路,积极推动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贯彻执行,全力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要突出重点,加强执行力度,精心组织好“一法两规定”学习宣传工作,在准确理解把握的前提下推进法律法规精准有效落实;要聚焦高质量发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同时聚焦民族文化保护传承,推动民族文化创新发展。
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及有关部门负责人陪同。
( 兴仁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吴平修 黎凤花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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