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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河流域兴仁河段2021年第四季度河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召开

2021-11-15 15:11 来源:兴仁市融媒体中心
兴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大田河流域兴仁河段县级河长范国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登鳌,市人大相关领导以及大田河流域兴仁河段河长制工作联席会成员单位、乡(镇、街道)负责人和村级河长参加会议。

11月12日,大田河流域兴仁河段2021年第四季度河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召开。兴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大田河流域兴仁河段县级河长范国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登鳌,市人大相关领导以及大田河流域兴仁河段河长制工作联席会成员单位、乡镇(街道)负责人和村级河长参加会议。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登鳌主持。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书记詹丹志11月2日在二届市委常委会第1次会议上就推进大田河流域兴仁河段治理的讲话精神。

范国美指出,此次大田河流域兴仁河段河长制工作联席会议,目的就是要贯彻落实9月22日州政协陈国芳主席在册亨县巡河时的讲话精神和11月2日市委书记詹丹志关于大田河流域兴仁河段的讲话精神,加强大田河流域的保护和治理,切实维护河美、水清、岸绿的大田河水生态环境,抓好示范河湖建设工作。

范国美表示,2021年前三季度大田河流域兴仁河段河长制工作得到进一步落实,涉及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责任部门尽职履责、措施有力、担当作为,河长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水质得到明显提升,全面水质保持在Ⅱ类。

范国美强调,各级河长和各相关责任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河长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着力营造全民参与管水治水的氛围,形成工作合力;统筹发展与安全,把大田河流域治理与乡村振兴相结合,助力乡村振兴;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通过暗访与巡查相结合,真实的看到目前大田河流域的实际情况,对不负责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各乡镇(街道)和市直责任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持续抓好“清四乱”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要健全依法治河新机制,为河水治理和河长制的运行提供更坚强的法律保障。

市民政局,大田河流域兴仁河段河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同志传达了2021年第三季度大田河河长制工作情况、大田河“河长制”第十七次工作会议纪要精神。大田河流域兴仁河段涉及的真武山街道、薏品田园街道、城南街道、屯脚镇相关负责人汇报了2021年前三季度大田河流域兴仁河段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大田河流域兴仁河段河长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检察院、法院、公安局、水务局、州生态环境局兴仁分局、自然资源局、城市综合执法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工科局、卫生健康局先后汇报了2021年前三季度大田河流域兴仁河段治理执法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兴仁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罗大星  杨昌金  报道)

编辑:吴林洁 二审:刘明霞 终审:王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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