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兴仁市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范国美,副主任陈登鳌、梁大勇、龚詹伦、李汉清、王梅、王宇出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玻,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谢文明,市人民法院院长陈大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鸿及部分市人大代表、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文件精神,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州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州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市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市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调研报告;审查批准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兴仁市2022年新增一般债券资金使用调整预算草案的议案;听取市委组织部所作的关于调整人事安排的说明,拟任人员在会上作履职承诺。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范国美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被任命人员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范国美指出,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召开之年,是全面落实州第八次党代会、市第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的第一年,做好各项工作意义重大。现正逢全国“两会”召开,全市人大系统要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紧紧结合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 ,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发挥好政治机关、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的作用,自觉承担职责和使命,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确保全市的重大决策部署在人大系统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范国美强调,常委会组成人员作为“代表中的代表”,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人大代表的积极支持、监督下,守正创新,开拓进取,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履职能力,不辱使命、不负重托;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切实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强化政治担当;要依法开展监督工作,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和决定重大事项,做好与代表的联络工作;要守规矩,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强化法治意识和纪律观念,自律自省,勤勉敬业;要按时参加人大常委会各种法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题,积极参加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兴仁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吴平修 杨昌金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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