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加快推进我市文化建设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兴仁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文物局)组织开展了兴仁市第三批县(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专家组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反复论证,对各乡镇(街道)推荐的项目进行了评审,并经我局审核,形成兴仁市第三批县(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
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兴仁市第三批县(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日(2023年12月29日起至2024年1月17日止,含双休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我们将把有关意见转评审专家组研究。
受理单位:兴仁市文化馆
通讯地址:兴仁市东湖街道科教路20号
邮政编码:562300
联 系 人:龙恒 联系电话:13984664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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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兴仁市第三批县(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27项).doc
特此公告。
兴仁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