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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市委政法委关于招聘见习人员简章

2021-09-17 17:00 来源:兴仁市融媒体中心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见习岗位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一、招聘对象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2019至2021年)未就业的贵州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及16至24岁失业青年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见习岗位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2019至2021年)未就业的贵州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及16至24岁失业青年,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等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贵州籍中职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责任心强,主动积极,有一定的应变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服从组织安排,耐心细致,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团队合作意识和服务意识。

2、口齿清晰、谈吐礼貌、善于沟通,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和语言表达能力。

3、兴仁本地户籍人员或在兴仁固定居住的人员。

三、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7日-9月23日,报名人员填写《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上传邮箱初审。邮箱:xrxzfw@163.com

2、报名及聘用:2021年9月24日市委政法委办公室将电话通知初审通过人员统一到市委政法委会议室面试。需提供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整本)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书(具有学位证书的一并提交);③有社会实践经历和获得相关奖励的请提供相关印证资料。

四、岗位工资

按贵州省见习岗位有关政策为见习补贴1670元/月,单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五、其他

本简章由兴仁市委政法委负责解释。联系人:彭德琴,电话:0859-6112117   13658592377。

附件: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docx

 

中共兴仁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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