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国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不断拓展调解工作领域、完善制度机制、创新方式方法,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调解化解工作,特别是主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党的二十大、建党100周年等要事盛事,围绕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近日,司法部下发《关于表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模范人民调解员的决定》,黔西南州1个集体、3名个人荣获表彰,其中,兴仁市1人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兴义市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兴仁市屯脚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董国琼
晴隆县中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谢 凯
望谟县新屯街道坪湘村人民调解
委员会调解员
罗秀英
来源:法治黔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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