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1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条例》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兴仁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将波阳镇第二选区1个代表名额调整到百德镇第四选区;将雨樟镇第六选区1个代表名额调整到薏品田园街道第三选区;将马马崖镇第一选区1个代表名额调整到大山镇第一选区;将鲁础营回族乡第一选区1个代表名额调整到城北街道第二选区。全市的市人大代表名额保持不变。
兴仁市人大常委会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