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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兴仁市第二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举行

2024-04-16 19:59 来源:兴仁市融媒体中心
中国共产党兴仁市第二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在兴仁举行。

中国共产党兴仁市第二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举行

中国共产党兴仁市第二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公报

(2024年4月16日中国共产党兴仁市第二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兴仁市第二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在兴仁举行。市委委员32人,候补委员4人出席会议。市纪委委员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部分基层党代表等列席会议。

全会由市委常委会主持。市委书记詹丹志就《中共兴仁市委 兴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兴仁市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讨论稿)》作了说明,并作总结讲话。全会听取和讨论了詹丹志同志作的说明,审议通过了《中共兴仁市委 兴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兴仁市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市委副书记、市长潘维维传达了中共黔西南州委、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批准的《兴仁市机构改革方案》精神。

市委书记詹丹志就《中共兴仁市委 兴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兴仁市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讨论稿)》作说明,并作总结讲话

全会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系列重要讲话、作出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系统回答了新时代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一系列方向性、战略性、全局性问题,为新时代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市上下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提高站位凝共识、促行动,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现实紧迫感,不折不扣抓好机构改革各项工作。

全会强调,做好全市机构改革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州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党中央关于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决策和省委、州委部署,认真落实中共黔西南州委、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批准的《兴仁市机构改革方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不立不破、先立后破,坚持推动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全过程,统筹优化重点领域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着力破解基层管理上存在的体制机制难题,全面强化对兴仁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支撑保障。

市委副书记、市长潘维维传达了中共黔西南州委、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批准的《兴仁市机构改革方案》精神

全会强调,要准确把握机构改革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对标对表抓重点、强推进,加大统的力度,坚持稳的基调,做好人的工作,执行严的纪律,做到于法有据,确保高质量完成机构改革各项任务。要调整优化重点领域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保证有效实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组建市委社会工作部,健全党的社会工作领导体系、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优化调整金融管理机构,提高金融管理工作的专业化能力水平;加强科技部门机构职能,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优化调整数据管理机构,推动数据资源汇聚、共享、开放和应用,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调整优化“三农”工作机构,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力量保障;规范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设置;完善老龄工作体制;调整优化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设置,明确港澳工作相关职责。要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压实政府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责任,进一步减少执法层级、归并执法队伍、下沉执法力量、理顺职责关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调整完善乡镇(街道)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推进扩权赋能,强化统筹能力,推进基层减负,不断提高基层治理效能。要严格落实编制优化配置和领导职数管理要求,提升编制使用效益。要精简规范和优化调整议事协调机构,依法依规从严控制设立。

会议现场

全会要求,要建立健全深化机构改革组织体系,把握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强化执行抓落实、保质量。要坚决扛牢政治责任,全力统筹抓好落实,全面做好宣传引导,掌握好工作节奏和进度,抓实业务划转承接,确保全市机构改革在2024年7月底前基本完成。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敢于担当、苦干实干,圆满完成机构改革各项任务,以机构改革新气象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新跨越!

(兴仁市融媒体中心记者综合报道)

编辑:吴林洁 刘明霞

责编:潘飞 杜维

编审:唐修元

总监制:赵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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