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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兴仁历史风貌老照片的启事

2024-04-18 16:40 来源:兴仁市融媒体中心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5周年。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充分展示兴仁经济社会发展沧桑巨变和推进文化兴仁建设,拟收(征)集整理兴仁历史风貌老照片,用作老城文化展示和相关书刊出版素材。

一、收(征)集范围

兴仁境内的历史风貌老照片,范围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中的典型人物、重大历史事件、风光、村寨、集(城)镇、古迹、马帮、商铺、民族文化(服饰、活动)、节日节庆、物产、老物件、手工、工矿等,黑白、彩色图片和保存完好的胶片均可。

二、收(征)集方式

(一)收集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负责收集原始图片无偿提供,由收集办公室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扫描或翻拍。

(二)征集

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本着自愿原则向指定地点送达原件或向指定邮箱投送电子图片。

(三)接收方式

电子图片报送邮箱:996610652@qq.com。

实物图片(胶片)送达地址:兴仁市文联,联系人:罗振飞,联系电话:13985390348。

三、收(征)集格式及要求

(一)原件

原件图片或胶片实物要具有完整性,整体清晰可辨。

(二)电子图片

1.扫描件文件格式为JPEG,可进行原件无损扩放,长边像素不低于3000;

2.翻拍件文件格式为JPEG,需用全画幅2000万像素以上单反相机进行翻拍,画质清晰、无反光,曝光及白平衡准确,可作后期原比例剪裁,长边像素不低于3000;

3.文件命名:名称+拍摄地+拍摄时间+拍摄者+联系方式。

四、使用范围及稿酬

作品采用后,作为兴仁文化展示和相关书刊出版使用,按50元每幅支付作者(收藏者)稿酬,著作权归征集方,征集方对该作品享有除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以外的其他著作权,具体表现为发表权、复制权、展览权、发行权、摄制权、广播权、放映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其他相关权益。征集方出于公益宣传目的,可在电视台、移动电视、网络电视、网站或其他媒体上合理使用该作品,无需支付报酬。

五、收(征)集整理截止时间

收(征)集起止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止。

兴仁市文化挖掘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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