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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市人民政府关于文明过中元节的通告

2024-08-15 16:10 来源:兴仁市融媒体中心

全市广大人民群众:

2024年中元节将至,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倡导文明新风,营造整洁有序、安宁祥和的生活环境,结合我市实际,特将中元节祭祀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转变观念,摒弃陋习。“中元节”期间做到理性祭祀、节俭祭祀,破除随地焚烧香蜡纸烛等陈规陋习,以简约、文明、健康的方式缅怀逝者,切实树立文明祭祀新风。

二、倡导环保,文明祭祀。强化环保意识,做到不污染环境、不影响他人生活,自觉维护优美整洁的城乡环境,提倡鲜花祭祀、植树祭祀、家庭追思会等文明祭祀方式,增强传统节日的现代意义,展现我市文明新形象。

三、规范行为,消除隐患。“中元节”(2024年8月16日至8月18日,农历七月十三至七月十五)期间,禁止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区域焚烧香蜡纸烛等祭祀品及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杜绝公共安全事故发生。

四、祭祀品禁烧区、限烧区和焚烧区域划定

禁烧区:兴仁市东湖街道科教路、振兴北路、环湖路、东湖湖岸及周边道路、小广场、兴仁一中周边直径500米内为禁烧区。禁烧区禁止焚烧香蜡纸烛等祭祀品。

限烧区:除禁烧区以外为限烧区,由所属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小区物管科学合理划定祭祀焚烧区域。

划定焚烧区域:禁烧区的群众到划定区域进行焚烧祭祀用品。点位:1.科教路延伸段汇源小区后(农贸市场)七小游泳馆旁(未硬化路段);2.会展中心旁边空地;3.洛渭村至公园里小区路段(空地);4.东湖大道至兴旺路之间、妇幼保健院西侧旁边空地。

五、焚烧祭品区域管理。禁止在划定的禁烧区内进行焚烧祭祀品,禁烧区内有需要焚烧祭祀品的市民到划定焚烧区域焚烧;限烧区小区物业管理要统一指定地点焚烧并做好环境卫生的清扫。

广大市民必须自觉遵守上述规定。因不文明祭祀行为造成环境污染和影响公共安全秩序的,将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兴仁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5日

来源:兴仁市人民政府

编辑:杜维

责编:潘飞

编审:唐修元

总监制:赵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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