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镇广大人民群众:
贵州省人民政府启动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进一步加强对全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告如下:
一、所有民间赶集一律停止,各村(社区)负责做好打招呼及相关工作。
二、所有镇内活禽宰杀及销售点一律暂停营业。
三、严禁操办一切酒席,如遇突发丧葬酒席,必须严格从简审批操办。
四、所有KTV、酒吧等娱乐场所一律关闭暂停营业。严禁商场、超市、门市、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任何形式的促销活动并确保定期消毒杀毒。
五、所有公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含广场舞、电影播放、民间信仰活动等)一律取消。
六、所有旅游景区、景点不再接待旅游观光人员;镇内各旅行社、酒店、宾馆不得再接待旅游团队和散客,对旅客取消行程、退订酒店的,应做好全额退款服务,并严格按规定做好其他外来人员的住宿登记工作。
七、武汉来巴铃驻留人员和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个人防护,主动配合隔离观察和追踪排查工作,对刻意隐瞒、拒不配合造成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广大人民群众应不信谣、不传谣,自觉接受体温检查,如有发热、乏力、咳嗽等情况应主动隔离并报告及主动向当地医院(村、社区卫生室)和村(社区)委会反映疑似病源,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九、广大群众应减少探亲、访友、旅游等外出活动,减少参加聚会等,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
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终止时间另行公告。
特此通知。
兴仁市巴铃镇人民政府
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六日
编辑:任常辉 责编:潘飞 编审:王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