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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市潘家庄镇清明期间多举措开展森林防火工作

2021-04-09 15:08 来源:兴仁市融媒体中心
森林防火工作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责任与义务,守护好我们的绿水青山,就是传承好我们自身的金山银山。为了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加强对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兴仁市潘家庄镇安监办联合林业站在清明期间共同开展森林防火工作以及提倡广大群众清明期间文明祭祀,同时要求镇安监办、林业站及各村居站好各自岗位,并切实做到以下几点:

森林防火工作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责任与义务,守护好我们的绿水青山,就是传承好我们自身的金山银山。为了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加强对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兴仁市潘家庄镇安监办联合林业站在清明期间共同开展森林防火工作以及提倡广大群众清明期间文明祭祀,同时要求镇安监办、林业站及各村居站好各自岗位,并切实做到以下几点:

值班值守到位。各村(居)合理分配、调度森防员,对辖区内荒山、林区实行全覆盖值守,不留死角,并安排专人值守上山祭扫重点路口,禁止携带火种上山。

宣传到位。各村(居)积极通过小喇叭、广播、村村通、院坝会、群众会等多种渠道对辖区内村民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及警示教育,提倡文明祭扫,严禁在墓地燃香、烧纸。

巡查到位。各村(居)常务干部加强巡查,尤其是重点区域、重点时间段巡逻查。一经发现,立即处置并上报。

后勤保障储备到位。各村(居)提前储备充足的扑火棍、饮用水等物资,为森防工作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

信息报送到位。各村(居)常务干部、森防员必须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加强沟通,及时、准确上报火灾情况(时间、地点、范围、纵火人等)。

责任压实到位。各村(居)务必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提高认识,驻村组长作为森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因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的将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兴仁市潘家庄镇供稿)

编辑:任常辉 责编:潘飞 编审:周星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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