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省人大民宗委主任委员石松江率执法检查组到兴仁市开展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执法检查。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静,兴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范国美、副主任龚詹伦,副市长李长春等陪同检查。
图为石松江率队到兴仁开展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执法检查
石松江一行深入登高新材料有限公司、龙凯科技有限公司查看企业供电车间主控楼、电解铝车间、铝合金产品展示区及生产车间情况,详细了解兴仁市发展“煤电网铝+”产业在煤电资源、运输成本、交通区位等方面的优势以及企业产能、节能环保技术、产品销售等方面的情况。
图为石松江到巴铃重工区听取企业建议
检查组对兴仁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表示将全力协调省直部门帮助兴仁市解决提出的问题。
图为石松江率队到巴铃重工区开展执法检查
石松江强调,兴仁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依法依规挂牌生产、经营;要抓住新国发二号文件重大机遇,响应国家夯实能源托底根基号召,大力发展“煤电网铝+”循环经济产业,守住国家发展“生命线”;要主动作为、履职尽责,主动关心企业,联合税务部门和银行严格落实税费减免、产能奖补、筹融资等惠企政策,为企业纾困解难;要依托区位优势,不断拓宽发展思路,利用好兴仁产销区位、产业集聚区优势,搭建东西部协作桥梁,引进更多东部产业投资兴业;要夯实首位产业“煤电网铝+”产业优势,奋力补齐辅助产业现代化短板,努力实现经济稳增长、快发展;要积极探索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新路径,进一步深化产业拓展,延伸产业链条,构建乡村产业体系,为农民提供就业机会,实现农民增收致富,切实助力乡村振兴。
(兴仁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罗大星 实习记者 张玉 报道)
编辑:吴林洁 刘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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